税捐处提醒车主 114年使用牌照税缴纳期限将届
高雄市税捐稽徵处提醒车主,一一四年全期自用汽车、上期营业用汽车及一百五十一 以上机车之使用牌照税,缴纳期间至四月卅日止,不会因银行业劳动节放假顺延,请留意缴纳期限以免加徵滞纳金。
税捐处今(廿六)日说明,如未收到税单或遗失,可至该处各分处或监理机关牌照税服务柜台申请补发,亦可於开徵期间使用统一、全家、莱尔富、来来(OK)超商的多媒体资讯机,以「车牌号码及身分证号/统一编号」,查询并列印缴纳单於超商柜台缴纳(限单笔税额三万元以下)。
该处提到,依税捐稽徵法规定,缴纳期限每逾三日应加徵1%的滞纳金,也就是五月一至三日不加徵滞纳金,从五月四日起按未缴纳税额加徵1%,五月七日加徵2%┅最高加徵至10%,逾三十日仍未缴纳者,将移送强制执行。请留意缴纳期限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欢迎民众利用该处网站(https∶//www.kctax.gov.tw)线上申办税单归户、税单电子化或约定转帐缴税,日後税单不再漏收漏缴!其他使用牌照税相关问题,可拨打免付费电话○八○○七二六九六九,将有专人服务。
税捐处今(廿六)日说明,如未收到税单或遗失,可至该处各分处或监理机关牌照税服务柜台申请补发,亦可於开徵期间使用统一、全家、莱尔富、来来(OK)超商的多媒体资讯机,以「车牌号码及身分证号/统一编号」,查询并列印缴纳单於超商柜台缴纳(限单笔税额三万元以下)。
该处提到,依税捐稽徵法规定,缴纳期限每逾三日应加徵1%的滞纳金,也就是五月一至三日不加徵滞纳金,从五月四日起按未缴纳税额加徵1%,五月七日加徵2%┅最高加徵至10%,逾三十日仍未缴纳者,将移送强制执行。请留意缴纳期限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欢迎民众利用该处网站(https∶//www.kctax.gov.tw)线上申办税单归户、税单电子化或约定转帐缴税,日後税单不再漏收漏缴!其他使用牌照税相关问题,可拨打免付费电话○八○○七二六九六九,将有专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