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二代樣態多 立委促提除戶籍證明周延配套
【記者陳真/屏東報導】 2025/04/16

移民署針對已來台取得我國戶籍,卻未繳交放棄中國戶籍之「除戶籍證明」者,要求三個月內返回中國申請並補繳,否則依法恐將遭註銷台灣身分!立委鍾佳濱指出,中配二代樣態多,呼籲相關單位針對不同情況提出對應之明確指引,以避免無所適從。

胡先生向鍾佳濱陳情表示,他雖然出生於中國,但十一個月大就來台灣至今,且已透過親子鑑定取得台灣身份,自始自終未在中國持有戶籍,更強調在中國他就是「一張白紙」,無法得知能如何取得「除戶籍證明」,建議政府應採用更彈性的方式,才不會因無法提出證明,而使二代喪失台灣人身分。

許先生則說,他女兒在中國出生,即返回台灣取得戶籍及身分證,後隨母親至中國就學,至二○一四年又再返台繼續求學,如今時隔十年,政府卻要求必須補繳證明,母親也表示沒有入過戶籍,何以舉證?何況在中國可能會遭遇刁難,未必能取得證明。

鍾佳濱說,中配二代的狀況較多,希望能針對各種狀況提出更明確指引。

鍾佳濱呼籲有類似困擾者,趕快向服務處反映,除提供完整的資訊外,也讓服務處透過案例彙整,轉請行政機關做出對應指南,讓民眾有據可循;同時呼籲移民署、陸委會商討出更周全、更通融的解套方法,讓行政機關與人民皆能有所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