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一試8/2舉行 司法官暫需80名
考試院院會昨(十)日通過一一四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與一一四年專技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計畫,一一四年司法官考試暫定需用名額八十名,相關資訊將於四月廿五日起載明於考選部官方網站。
考試院說明,司法官與律師考試第一試筆試訂於一一四年八月二日在臺北、臺中、高雄三考區同時舉行;第二試筆試訂於一一四年十月十八日至十九日在臺北及高雄二考區同時舉行;司法官考試第三試口試,預訂一一五年一月十日集中於臺北考區舉行。司法官與律師考試第一試及第二試應試科目,除律師考試第二試選試科目外,均採同一試題。
考試院說明,司法官與律師考試第一試筆試訂於一一四年八月二日在臺北、臺中、高雄三考區同時舉行;第二試筆試訂於一一四年十月十八日至十九日在臺北及高雄二考區同時舉行;司法官考試第三試口試,預訂一一五年一月十日集中於臺北考區舉行。司法官與律師考試第一試及第二試應試科目,除律師考試第二試選試科目外,均採同一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