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籲遵守問年齡、查證件、告知法令3步驟
【記者鍾佩芳/台北報導】 2025/04/10

國民健康署委託消基會調查,近三成(二十六‧九%)菸品販售業者未查驗證件即販售菸品給疑似未滿二十歲者,其中以檳榔攤違規率為最高(三十八‧六%)。國民健康署呼籲業者遵守「問年齡、查證件、告知法令」三步驟,拒絕販售菸品給未滿二十歲者。違法供應菸品給未滿二十歲者,最高處二十五萬元罰款。

菸害防制法已於一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禁菸年齡由未滿十八歲提高至未滿二十歲,國民健康署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消基會)於去年五月至十一月期間進行「喬裝測試」調查,結果顯示,在全國二十二個縣市合計八五四家菸品販售場所中,仍有二十六‧九%的菸品販賣業者未查驗證件直接販售菸品。

國民健康署吳昭軍署長呼籲,業者應遵守法規,做好第一線的把關工作,於販賣菸品時,對於有年齡疑慮之消費者,應請其提出足以辨別年齡的證件,如消費者拒絕配合,為保護未滿20歲之國人健康,業者應拒絕販賣。

消基會以「喬裝測試」(由年滿二十歲的工讀生穿著高中、職學生制服)的方式,調查販賣菸品的商家在面對疑似未滿二十歲的購買者,是否主動確認年齡,並要求查驗證件,或是直接拒賣。調查結果顯示,販菸場所店員之「禁售菸品予未滿二十歲者」法規知曉率為八十五%,顯示業者的員工教育訓練、法規認知及落實執行等,仍有持續改善的空間。一一三年各類販賣菸品場所的不合格率由高至低依序為檳榔攤(三十八‧六%)、一般商店(二十六‧九%)、連鎖超市或大賣場(二十三‧四%)、連鎖便利商店(二十一‧五%)。近三年(一一一至一一三年)各類菸品販售場所的整體平均不合格率分別為三十三‧二%、二十九%及二十六‧九%,呈現下降趨勢。

國民健康署針對喬裝測試違規賣菸的業者名單,皆轉請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加強稽查及輔導,並針對再次違規的業者依法處辦。去年地方政府衛生局稽查販賣菸品場所共計二十九餘萬次,已針對違法供應菸品予未滿二十歲者計裁處一三四件,罰鍰金額新臺幣一一五萬元整。

依菸害防制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二十歲之人,違反者最高處新臺幣二十五萬元的罰款。鑒於實務上業者有難以辨識消費者年齡之情事,依同條第二項規定,業者應要求消費者出示足資證明年齡之文件;消費者拒絕時,應不予販售。

「青春,從拒菸開始。」使用任何菸(煙)品,或是吸入「二手菸」、「三手菸」,對發育中的孩子健康皆會造成嚴重傷害。年輕族群應警覺,不要落入菸商行銷包裝與話術的陷阱,不論是初次吸菸者嘗試使用或已是菸品混用的吸菸者,皆會造成菸癮無法戒斷,還會造成發育中大腦等健康傷害。

國民健康署呼籲,落實拒售菸品予未滿20歲者並維護無菸環境,由政府、業者與民眾共同攜手,遵守販賣菸品三步驟「問年齡、出示證件、告知法令」,一起守護未滿二十歲國人之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