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部:跨域結盟 嚴懲重罰廢棄物非法棄置
【記者王先國/台北報導】 2025/04/09

環境部澄清,關於有媒體報導我國廢棄物清理法針對非法棄置廢棄物案件,罰則最高不超過三百萬元,無法遏止非法棄置案件的發生,與目前環境部積極透過跨域結盟,針對廢棄物非法棄置案件嚴懲重罰,讓違法者得不償失之事實不符。為有效杜絕違法者任意棄置廢棄物,近年環境部除對違法者裁處罰鍰外,亦透過跨域結盟積極查辦犯罪行為,司法與行政手段多管齊下,包括處以罰款、科以刑責、追償犯罪所得及要求進行環境復原等。非法棄置廢棄物案件如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另外也會追償犯罪所得及要求進行環境復原,讓違法業者得不償失,付出嚴重的代價。有不少案件違法者除被判刑之外,並被追償數億元之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