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关11月进口逾期未领货样可领回
基隆关业务一组113年11月份进口逾期未领货样、113年12月份查价退回货样,以及114年2月份已解除专案保管货样,各相关业者可於114年4月10日前办理领回。
基隆关业务一组依据「进出口货物查验准则」第35条规定,办理相关货样领回作业,凡113年11月份进口逾期未领货样、113年12月份查价退回货样,以及114年2月份已解除专案保管货样,各进出口人或所委任报关业者可於114年4月10日前,持货样收据向业务一组业务二课货样室领取货样。
基隆关业务一组指出,如货样收据遗失,业者仍拟申领货样,得由货主及所委任的报关业者联名出具书面申请,以便货样发还。
基隆关业务一组表示,货样逾期未领回,也没有申请保留者,海关将依「进出口货物查验注意事项」第49点规定处理,不另通知,事後若有异议,也一概不予受理。
基隆关业务一组依据「进出口货物查验准则」第35条规定,办理相关货样领回作业,凡113年11月份进口逾期未领货样、113年12月份查价退回货样,以及114年2月份已解除专案保管货样,各进出口人或所委任报关业者可於114年4月10日前,持货样收据向业务一组业务二课货样室领取货样。
基隆关业务一组指出,如货样收据遗失,业者仍拟申领货样,得由货主及所委任的报关业者联名出具书面申请,以便货样发还。
基隆关业务一组表示,货样逾期未领回,也没有申请保留者,海关将依「进出口货物查验注意事项」第49点规定处理,不另通知,事後若有异议,也一概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