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增订职场霸凌防治专章 被申诉人拒绝调查最重罚150万
【记者李叔霖/台北报导】 2025/03/29

▲邹子廉公布增订职场霸凌防治专章。(记者李叔霖摄)
劳动部预告修订职业安全卫生法草案「增订职场霸凌防治专章」,预计预告14天,外界可於预告期间提供意见。职安署署长邹子廉28日表示,职场霸凌罚则规定方面,雇主未采取防治或适当措施,导致劳工产生职业病,以及被申诉人规避、妨碍或拒绝配合调查,像这两种情况可以开罚3万至150万元。

署长邹子廉强调,雇主接获申诉未处理、雇主对申诉人处以不利对待或处分,若是查证属实可罚3万至75万元。雇主未依规定登录申诉案件、未依规定采取防治或适当措施,经通知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者,可罚3万至75万元。另外,最高负责人经认定为霸凌行为人,开罚1万至1百万元。

现行职场霸凌防治的问题,在於劳工提出申诉之後,雇主吃案未处理,调查机制没有公开透明程序,调查时间拖延太久,被霸凌者承受长期心理负荷,劳工无法接受调查结果或惩处,也害怕提出申诉後遭到报复。

劳工受到雇主权势霸凌,往往没有外部单位可以申诉调查,甚至欠缺对行为人处分,难以达到吓阻的效果。此外,没有职场霸凌定义,所以认定霸凌不容易,加上未有明确调查程序,劳工常会质疑调查程序不公,也对霸凌者惩处多有不满的地方。

邹子廉指出,法制面规范不足,未就职场霸凌介入个案调查认定,无法解决劳工问题与满足劳工期待。因此,「增订职场霸凌防治专章」,设计重点在於明确职场霸凌定义,让劳雇双方了解行为样态,有助调查认定及推动预防事项,甚至以被害人保护角度出发,强化雇主落实防治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国际上,职场霸凌定义多以「持续性」为要件,但若发生行为情节重大,这时不以持续发生为必要条件,避免「偶一为之没关系」的心态发生。

邹子廉进一步指出,倘若行为人为最高负责人,劳工可向地方主管机关申诉,因为外部调查具有公信力,若是最高负责人霸凌行为成立,政府将会处以罚锾避免同样行为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