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降低事故傷害 高公局提醒駕駛人與乘客要繫安全帶

高速公路局(下稱高公局)表示,近期國道交通事故頻傳,若未繫安全帶,車輛發生撞擊時可能會因強大衝擊力而傷及自己與車上乘客,甚至拋飛車外,後果不堪設想。研究顯示,未繫安全帶致死率為繫安全帶的三點六倍。該局呼籲用路人,行車上路不論駕駛、乘客都要依規定繫妥安全帶。兒童也要依規定乘坐專用座椅,並使用安全帶,以降低事故發生時傷害(見圖)。
高公局統計,一一三年國道A1死亡事故共有七十件,造成八十一人死亡;其中有二十人未繫安全帶,占比達廿五%。一一四年截至二月國道A1死亡事故共有八件,造成十三人死亡;其中有五人未繫安全帶,占比達三十八%。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2項,汽車行駛於高快速公路,若車內人員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可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至六千元罰鍰。另依同條第3項,小型車附載幼童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可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至三千元之罰鍰。高公局已請國道公路警察局對未依規定繫安全帶用路人加強取締。呼籲用路人切勿貪圖一時方便或心存僥倖而未繫安全帶;除避免遭到取締受罰,更可在意外來臨時讓車內成員多一份安全保障。
高公局表示,此次清明節連假實施高乘載管制措施,假期前週日(三月三十日)於國5北向實施時段性高乘載管制,假期首日(四月三日)於國1及國3南向實施時段性高乘載管制,假期末三日(四月四日至六日)於國5北向實施時段性高乘載管制,請民眾多加留意、配合。
高公局統計,一一三年國道A1死亡事故共有七十件,造成八十一人死亡;其中有二十人未繫安全帶,占比達廿五%。一一四年截至二月國道A1死亡事故共有八件,造成十三人死亡;其中有五人未繫安全帶,占比達三十八%。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2項,汽車行駛於高快速公路,若車內人員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可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至六千元罰鍰。另依同條第3項,小型車附載幼童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可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至三千元之罰鍰。高公局已請國道公路警察局對未依規定繫安全帶用路人加強取締。呼籲用路人切勿貪圖一時方便或心存僥倖而未繫安全帶;除避免遭到取締受罰,更可在意外來臨時讓車內成員多一份安全保障。
高公局表示,此次清明節連假實施高乘載管制措施,假期前週日(三月三十日)於國5北向實施時段性高乘載管制,假期首日(四月三日)於國1及國3南向實施時段性高乘載管制,假期末三日(四月四日至六日)於國5北向實施時段性高乘載管制,請民眾多加留意、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