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进劳资和谐 台船与企业工会签团体协约
【记者何弘斌/高雄报导】 2025/03/25

台湾国际造船股份有限公司昨(二十四)日举行由台船公司黄正弘董事长主持团体协约签约仪式,资方代表台船公司周志明副总经理与劳方代表高雄企业工会张益得理事长、基隆企业工会林余 理事长,三方共同完成签约用印。(见图)

台船表示,这次签订团体协约是民营化後第四次签约,修订签约之目的,主要是第三次团体协约自一○八年九月廿四日签约後,迄今部分条文已不合时宜或尚待修正,於是召开协商会议,劳资共同检视修订需求;修订完成後,在主管机关高市府劳工局江健兴局长及上级机关经济部国营事业管理司胡文中司长共同见证下,顺利完成签约仪式。

台船民营化後,於九十七年底第一次与企业工会签订团体协约,是为稳定劳动关系、促进劳资和谐及顺利完成民营化;一○四年八月十七日与企业工会签订第二次团体协约,以持续改善劳动条件,促进劳资和谐;在一○五年五月一日,台湾国际造船公司及高雄、基隆企业工会,共同获得劳动部颁奖表扬与鼓励,前次签订第三次团体协约的时间为一○八年九月廿四日,是配合劳基法之修订,为保障员工权益,激励员工提高生产力,进而创造利润。透过团体协约的签订,规范公平、合理、明确的劳动条件,使员工的权益获得合法的保障,增进劳资和谐;劳资关系和谐同时也能使公司无後顾之忧,依预定计划从事经营、降低经营之风险,并激励员工提高生产力与凝聚向心力,劳资共享企业经营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