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請注意 使用牌照稅4月開徵了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二十一日表示,114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納稅義務人自3月下旬起會陸續收到稅單,請民眾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該處表示,本次開徵係徵收自用車輛全期(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及營業用車輛上期(114年1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之使用牌照稅;機車排氣量150CC以下者,不必繳納使用牌照稅。納稅人收到繳款書後,請先核對繳款書上所載資料正確無誤後再行繳納,以免誤繳他人的稅單。
該處特別提醒民眾,114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為4月1日至4月30日,逾期繳納者,每逾3日按應繳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如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0%滯納金外,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除此之外,逾期未繳稅之車輛於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包含行駛道路、路邊停車等)被查獲者,按照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1項規定,除需繳納欠稅外,另再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之罰鍰。請民眾務必記得如期繳納,避免荷包失血。
該處補充說明,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使用牌照稅法等法令規定,均無限制未繳納使用牌照稅者,不得辦理車輛定期檢驗。所以,完成車輛定期檢驗並不代表無欠繳使用牌照稅,請民眾留意自身權益避免受罰。如未收到繳款書或對稅額等內容有疑問,可向車籍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或洽詢。
另,114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自3月下旬陸續寄發。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自即日起至5月3日前提供以下多元繳稅方式:1.金融機構、便利商店: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臨櫃繳納。稅額3萬元以下者,亦可至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繳納。
自動櫃員機(ATM)轉帳: 自3月27日起至5月3日止,可使用自動櫃員機繳納,繳納金額不受3萬元限制;電子支付或行動支付APP繳稅:納稅義務人可透過開辦電子支付帳戶繳稅業者(如:iPASS MONEY、歐付寶、愛金卡、嗶嗶繳、橘子支付、悠遊付、街口支付及全支付等)或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或三段式條碼線上繳稅。
電話語音:可撥打電話語音【請撥412-1366,代碼為166#】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限本人)進行繳稅;行動裝置掃描QR-Code繳稅:可直接透過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連結網路繳稅服務網站,選擇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線上繳稅;網際網路繳稅:可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同上) ,選擇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納。
該處進一步說明,身障者減免使用牌照稅條件如下:
每位身障者以減免1輛為限;身障者所有並供本人使用之車輛,由稅捐處主動審核免稅後,通知符合規定之身障者;以身障者配偶(可不同戶籍)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車輛申請免稅者,請備妥身心障礙證明,向本處申辦,經審核無誤者自申請日(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準)起免徵使用牌照稅。
符合免稅規定之車輛,其免徵金額以汽缸總排氣量2,400立方公分之稅額為限,如有超過,仍須繳納差額使用牌照稅;經核定免稅之車輛,如其適用免稅情形未有變更,不必每年按期申請;如有變更而不適用免稅者,應按日計算稅額由所有人或使用人繳納。
該處特別提醒民眾,114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為4月1日至4月30日,逾期繳納者,每逾3日按應繳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如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0%滯納金外,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除此之外,逾期未繳稅之車輛於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包含行駛道路、路邊停車等)被查獲者,按照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1項規定,除需繳納欠稅外,另再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之罰鍰。請民眾務必記得如期繳納,避免荷包失血。
該處補充說明,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使用牌照稅法等法令規定,均無限制未繳納使用牌照稅者,不得辦理車輛定期檢驗。所以,完成車輛定期檢驗並不代表無欠繳使用牌照稅,請民眾留意自身權益避免受罰。如未收到繳款書或對稅額等內容有疑問,可向車籍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或洽詢。
另,114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自3月下旬陸續寄發。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自即日起至5月3日前提供以下多元繳稅方式:1.金融機構、便利商店: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臨櫃繳納。稅額3萬元以下者,亦可至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繳納。
自動櫃員機(ATM)轉帳: 自3月27日起至5月3日止,可使用自動櫃員機繳納,繳納金額不受3萬元限制;電子支付或行動支付APP繳稅:納稅義務人可透過開辦電子支付帳戶繳稅業者(如:iPASS MONEY、歐付寶、愛金卡、嗶嗶繳、橘子支付、悠遊付、街口支付及全支付等)或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或三段式條碼線上繳稅。
電話語音:可撥打電話語音【請撥412-1366,代碼為166#】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限本人)進行繳稅;行動裝置掃描QR-Code繳稅:可直接透過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連結網路繳稅服務網站,選擇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線上繳稅;網際網路繳稅:可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同上) ,選擇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納。
該處進一步說明,身障者減免使用牌照稅條件如下:
每位身障者以減免1輛為限;身障者所有並供本人使用之車輛,由稅捐處主動審核免稅後,通知符合規定之身障者;以身障者配偶(可不同戶籍)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車輛申請免稅者,請備妥身心障礙證明,向本處申辦,經審核無誤者自申請日(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準)起免徵使用牌照稅。
符合免稅規定之車輛,其免徵金額以汽缸總排氣量2,400立方公分之稅額為限,如有超過,仍須繳納差額使用牌照稅;經核定免稅之車輛,如其適用免稅情形未有變更,不必每年按期申請;如有變更而不適用免稅者,應按日計算稅額由所有人或使用人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