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預告修正「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記者王先國/台北報導】 2025/03/04

環境部預告「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之一修正草案,明定應以紙本作業之條款,以排除電子簽章法電子文件及電子簽章之適用。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表示,本次預告修正重點係配合一一三年五月十五日修正公布之「電子簽章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如文書依法令規定應以書面申請者,得依法律排除電子簽章之適用。考量本管理辦法涉外文件多屬國外主管機關出具之公文書,實務仰賴紙本進行公(認)、驗證並據以查核其真實性,尚難以其他驗證方式替代,且我國與日本間之有害廢棄物越境轉移雙邊協定,亦明文要求應以紙本方式辦理,故於實務仍有維持紙本運作需求。本次修法將使前述排除規定獲得法律授權,明確業者遵循,且不影響已核發或申請中之事業廢棄物輸出入許可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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