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提供殘肢火化服務 市民申請不收費
【記者張淑珠/台中報導】 2025/02/27

台中市民政局吳世瑋局長指出,民代反映有少數尚未亡故,但因其他原因致需截肢,如能允許殘肢先行火化,待日後亡故火化一併保存,身後事將能「完整圓滿」。市府考量殘肢也是身體的一部分,既然遺體、骨骸及死胎都能火化,檢附醫療證明的殘肢也應比照辦理,民政局修訂「台中市公立殯葬設施使用收費標準」,增訂殘肢火化收費,市民申請殘肢火化費用比照遺體火化不收費用,外縣市民眾則收取五千元,讓截肢民眾身後事更「完整圓滿」,殯葬服務更貼近社會需求。

生管處長柯宏黛表示,新修訂的收費標準,申請人需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及醫療院所開立的殘肢相關證明,填具申請書後,至生管處服務中心櫃檯辦理火化申請。殘肢火化時應裝入密封容器內,容器規格以不超過台中市公告的火化爐規格為限,且不得放入其他陪葬品;火化後的骨灰,由申請人自行準備裝罐容器並攜回自行保存,日後可隨遺體骨灰一同合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