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提供残肢火化服务让身後事圆满
【记者张淑珠/台中报导】 2025/02/26

台中市民政局吴世玮局长指出,民代反映有少数尚未亡故,但因其他原因致需截肢,如能允许残肢先行火化,待日後亡故火化一并保存,身後事将能「完整圆满」。市府考量残肢也是身体的一部分,既然遗体、骨骸及死胎都能火化,检附医疗证明的残肢也应比照办理,民政局修订「台中市公立殡葬设施使用收费标准」,增订残肢火化收费,市民申请残肢火化费用比照遗体火化不收费用,外县市民众则收取5,000元,让截肢民众身後事更「完整圆满」,殡葬服务更贴近社会需求。(如图)

生管处长柯宏黛表示,新修订的收费标准,申请人需检附身分证明文件及医疗院所开立的残肢相关证明,填具申请书後,至生管处服务中心柜台办理火化申请。残肢火化时应装入密封容器内,容器规格以不超过台中市公告的火化炉规格为限,且不得放入其他陪葬品;火化後的骨灰,由申请人自行准备装罐容器并携回自行保存,日後可随遗体骨灰一同合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