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領貨樣可領回
基隆關業務一組指出,113年10月份逾期未領貨樣、113年11月份查價退回貨樣,以及114年1月份已解除專案保管逾期未貨樣,各相關業者可於114年3月12日前辦理領回。
貨樣逾期未領回,也沒有申請保留者,海關將依「進出口貨物查驗注意事項」第49點規定處理,不另通知,事後若有異議,也一概不予受理。
貨樣逾期未領回,也沒有申請保留者,海關將依「進出口貨物查驗注意事項」第49點規定處理,不另通知,事後若有異議,也一概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