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第一學期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金 即起申請
▲新北第一學期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金即日起申請。(圖:新北勞工局提供)
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可向勞動部申請「113-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凡家中有子女就讀國內私立大專院校,獲審核通過者,可再向新北勞工局申請生活扶助金,最高補助新臺幣一萬一千八百元,合併勞動部補助最高可達三萬五千八百元,申請收件自即日起至二月七日止。
勞工局提醒,失業勞工僅需填寫申請書、領據,檢附勞動部審核結果通知單影本、113-1學期有印明細學費收據、存摺影本即可提出申請。另外因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方案」與教育部「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僅能擇一請領;如有繳回(退還)教育部補助者,除了須檢附原繳納學費收據影本,應一併檢附該繳回(退還)1.75萬元補助金補繳收據影本。
為避免勞工失業造成子女就學中斷困擾,勞工局在每年九月中旬,優先輔導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失業勞工,先向勞動部申請就學費用補助,經該部勾稽比對後,一般會在同年十二月寄發審核結果通知單,勞工局再加碼讓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領取更多子女就學補助,分擔勞工壓力。相關簡章申請書可至新北市政府西側服務台、七樓勞工局、各區公所及八個公立就業服務站免費索取,或連結「新北勞動雲」下載申請表;或電洽2960-3456轉勞工局組織科(分機6312)洽詢。
勞工局提醒,失業勞工僅需填寫申請書、領據,檢附勞動部審核結果通知單影本、113-1學期有印明細學費收據、存摺影本即可提出申請。另外因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方案」與教育部「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僅能擇一請領;如有繳回(退還)教育部補助者,除了須檢附原繳納學費收據影本,應一併檢附該繳回(退還)1.75萬元補助金補繳收據影本。
為避免勞工失業造成子女就學中斷困擾,勞工局在每年九月中旬,優先輔導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失業勞工,先向勞動部申請就學費用補助,經該部勾稽比對後,一般會在同年十二月寄發審核結果通知單,勞工局再加碼讓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領取更多子女就學補助,分擔勞工壓力。相關簡章申請書可至新北市政府西側服務台、七樓勞工局、各區公所及八個公立就業服務站免費索取,或連結「新北勞動雲」下載申請表;或電洽2960-3456轉勞工局組織科(分機631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