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部预告「事业应盘查登录温室气体排放量之排放源」草案
为持续扩大与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源排放量之管理,环境部扩大应盘查登录对象,且依气候法盘查登录与查验分级管理规定,仅进行温室气体盘查登录作业,无须查验,并於今(九)日预告「事业应盘查登录温室气体排放量之排放源」草案,广徵各界意见。
本次预告草案,将用电量高、用油或其他化石燃料多之服务业、运输业、医疗院所、大专校院、中小型制造业等列入管制,以提升各行业别及制造业能源使用温室气体排放量之掌握度,作为後续温室气体减量对策之管制基础。公告对象包含∶单一场所年排放量五千公吨CO2e以上或全公司年排放量一万公吨CO2e以上之资讯服务业、百货公司业、购物中心、量贩店业、铁路运输业、捷运运输业、大专校院;医学中心;单一场所年排放量五千公吨CO2e以上旅馆业;直营及特约门市总数一百家以上之电信业、连锁便利商店业、超级市场业;营运车辆数二百辆以上公共汽车、游览车及货运业与单一场所约达一万公吨CO2e以上中小型制造业等,预计新增盘查家数约五百家企业。符合公告条件对象,自一一五年起,应於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完成前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盘查登录,除制造业、旅馆业及医院外之事业,应由总公司、大专校院一并就其子公司、分公司、分店、分处、特约或加盟门市、分校及分部办理盘查登录作业。
有关外界担心需额外花费聘请顾问或查验等疑虑,环境部表示,本次推动扩大盘查,采「3不1没有」原则∶「不会麻烦、不用委外、不须查验、没有要收碳费!」,环境部将设计盘查平台嫁接台电用电资讯,采工商凭证登入,只要盘查范畴一、二,不会增加企业负担。环境部表示,将於一一四年办理法规说明会及辅导教育训练,编撰服务业、运输业及医疗院所之盘查指引,协助企业完成盘查作业,无须委外假手他人;仅盘查登录,毋须查验,不用担心找不到查验机构及增加查验费用。同时,现阶段亦不纳入碳费徵收对象。对於积极减碳企业,环境部将予以表扬,鼓励优良绿色企业。
本次预告草案,将用电量高、用油或其他化石燃料多之服务业、运输业、医疗院所、大专校院、中小型制造业等列入管制,以提升各行业别及制造业能源使用温室气体排放量之掌握度,作为後续温室气体减量对策之管制基础。公告对象包含∶单一场所年排放量五千公吨CO2e以上或全公司年排放量一万公吨CO2e以上之资讯服务业、百货公司业、购物中心、量贩店业、铁路运输业、捷运运输业、大专校院;医学中心;单一场所年排放量五千公吨CO2e以上旅馆业;直营及特约门市总数一百家以上之电信业、连锁便利商店业、超级市场业;营运车辆数二百辆以上公共汽车、游览车及货运业与单一场所约达一万公吨CO2e以上中小型制造业等,预计新增盘查家数约五百家企业。符合公告条件对象,自一一五年起,应於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完成前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盘查登录,除制造业、旅馆业及医院外之事业,应由总公司、大专校院一并就其子公司、分公司、分店、分处、特约或加盟门市、分校及分部办理盘查登录作业。
有关外界担心需额外花费聘请顾问或查验等疑虑,环境部表示,本次推动扩大盘查,采「3不1没有」原则∶「不会麻烦、不用委外、不须查验、没有要收碳费!」,环境部将设计盘查平台嫁接台电用电资讯,采工商凭证登入,只要盘查范畴一、二,不会增加企业负担。环境部表示,将於一一四年办理法规说明会及辅导教育训练,编撰服务业、运输业及医疗院所之盘查指引,协助企业完成盘查作业,无须委外假手他人;仅盘查登录,毋须查验,不用担心找不到查验机构及增加查验费用。同时,现阶段亦不纳入碳费徵收对象。对於积极减碳企业,环境部将予以表扬,鼓励优良绿色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