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关旗津分关部分业务调整
高雄关调整旗津分关部分业务,该关提醒,旗津分关业务一课各股已开始按调整後所掌税则章节办理分估业务,并先行试办二个月,之後将视执行情形滚动修正,并吁请配合办理报关通关事宜,以加速通关流程。
高雄关表示,该关旗津分关业务一课进口分估业务所掌税则章节已有调整,并於一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起试办二个月,惟试办至今仍有商民尚不知业务调整事宜,为利通关业务便捷流畅,再次向业者宣导。
原旗津分关业务一课进口业务一股所掌进口税则第八、二十二章货物之分估业务,移拨进口业务二股承办;原进口业务二股所掌第三十九至四十六章货物分估业务,则移拨进口业务三股承办。
调整後各股承办进口税则章节如下∶进口业务一股(税则第一至七、九至二十一章);进口业务二股(税则第八、二十二至三十八章);进口业务三股(税则第三十九至七十三章);进口业务四股未调整(税则第七十四至九十七章)。
高雄关表示,该关旗津分关业务一课进口分估业务所掌税则章节已有调整,并於一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起试办二个月,惟试办至今仍有商民尚不知业务调整事宜,为利通关业务便捷流畅,再次向业者宣导。
原旗津分关业务一课进口业务一股所掌进口税则第八、二十二章货物之分估业务,移拨进口业务二股承办;原进口业务二股所掌第三十九至四十六章货物分估业务,则移拨进口业务三股承办。
调整後各股承办进口税则章节如下∶进口业务一股(税则第一至七、九至二十一章);进口业务二股(税则第八、二十二至三十八章);进口业务三股(税则第三十九至七十三章);进口业务四股未调整(税则第七十四至九十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