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色资产 竹县新增公告十八棵受保护树木
新竹县政府自一O四年依照森林法树木保护专章规定,成立了「新竹县政府受保护树木审议会」,邀请学者专家审视县辖内珍贵的树木,并依树龄、历史、文化等面向,公告为受保护树木,定期为树木健检、保护栖地,守护绿色资产。县府上月(一一三年十二月)新增公告十八棵受保护树木,累计县辖受保护树木共达八十五棵。
新竹县府农业处五日表示,新公告十八棵树木为受保护树木,其中九棵位在新丰乡新丰国中校门口旁的琉球松群落,另外九棵则分别是竹北市隘口老街曾屋伯公百年朴树、湖口乡长安村周义和宗族会内老樟树、竹北市新社国小旁老琉球松、横山乡三叉埤伯公老樟树二棵、关西镇八份寮伯公枫香、关西镇老社寮余家百年樟树、横山乡沙坑龙家百年荔枝、芎林乡永兴村四邻伯公茄 。
农业处指出,这次县府新公告的受保护树木,是在一一三年初由热心民众、各公所及国中小学所提报,县府委托专业厂商进行树木调查,再经专业审议委员逐一审视,并於年底通过审查并进行公告。树龄不是提报的唯一标准,以新丰国中琉球松群落树龄为例,树龄与建校时间差不多,约在六十八岁左右,树木委员综合考量校方多年来悉心照顾,以及在地居民对於松树群感情、松树成树不易等因素,审议通过新增为受保护树木。
农业处指出,列管的受保护树木除了由树木所在的管理者维护外,县府也会加强保护,若遇土地开发利用,以原地保留为原则;非经许可,不得任意砍伐、移植、修剪或以其他方式破坏。另外,县府每年定期进行健检及协助栖地维护管理,保护树木生长环境。县府也呼吁民众一起发掘绿色文化资产,若发现周边有具保护价值的树木,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向树木所在地之公所提报,进行相关认定程序,以免有遗珠之憾。
新竹县府表示,经公告之受保护树木的资料,可在新竹县政府农业处网站查询(农业处首页-森林暨自然保育科-绿美化业务-新竹县辖内受保护树木名册区)。乡亲如发现列管树木有生长状况不良的情形,也可与辖区公所或县府联系,保护珍贵的树木,大家一起来!
值得一提的是,新竹县目前八十五棵受保护树木中,有十八棵是属於伯公树,像是横山伯公大樟树、芎林鹿寮坑伯公茄冬巨木、香菇农场伯公九丁榕等等,显示客家人对於伯公(土地公)信仰的重视,也与早期客家先民耕耘开拓的时空背景有关。
新竹县府农业处五日表示,新公告十八棵树木为受保护树木,其中九棵位在新丰乡新丰国中校门口旁的琉球松群落,另外九棵则分别是竹北市隘口老街曾屋伯公百年朴树、湖口乡长安村周义和宗族会内老樟树、竹北市新社国小旁老琉球松、横山乡三叉埤伯公老樟树二棵、关西镇八份寮伯公枫香、关西镇老社寮余家百年樟树、横山乡沙坑龙家百年荔枝、芎林乡永兴村四邻伯公茄 。
农业处指出,这次县府新公告的受保护树木,是在一一三年初由热心民众、各公所及国中小学所提报,县府委托专业厂商进行树木调查,再经专业审议委员逐一审视,并於年底通过审查并进行公告。树龄不是提报的唯一标准,以新丰国中琉球松群落树龄为例,树龄与建校时间差不多,约在六十八岁左右,树木委员综合考量校方多年来悉心照顾,以及在地居民对於松树群感情、松树成树不易等因素,审议通过新增为受保护树木。
农业处指出,列管的受保护树木除了由树木所在的管理者维护外,县府也会加强保护,若遇土地开发利用,以原地保留为原则;非经许可,不得任意砍伐、移植、修剪或以其他方式破坏。另外,县府每年定期进行健检及协助栖地维护管理,保护树木生长环境。县府也呼吁民众一起发掘绿色文化资产,若发现周边有具保护价值的树木,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向树木所在地之公所提报,进行相关认定程序,以免有遗珠之憾。
新竹县府表示,经公告之受保护树木的资料,可在新竹县政府农业处网站查询(农业处首页-森林暨自然保育科-绿美化业务-新竹县辖内受保护树木名册区)。乡亲如发现列管树木有生长状况不良的情形,也可与辖区公所或县府联系,保护珍贵的树木,大家一起来!
值得一提的是,新竹县目前八十五棵受保护树木中,有十八棵是属於伯公树,像是横山伯公大樟树、芎林鹿寮坑伯公茄冬巨木、香菇农场伯公九丁榕等等,显示客家人对於伯公(土地公)信仰的重视,也与早期客家先民耕耘开拓的时空背景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