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税局协助灾损申请减税
受四月三日花莲县外海地震影响,造成部分地区落石坍方、道路中断及房屋受损等灾情发生,南投县政府税务局提醒民众注意自身安全,若发生灾害损失,可向该局提出房屋税、地价税、使用牌照税及娱乐税减免申请,税务局也会依相关通报,主动协助受灾民众减轻税负。
税务局说明如下,
一、房屋税∶房屋在灾害中受创,受灾户得於灾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稽徵机关(税务局)申请减免房屋税。房屋毁损面积占整栋面积三成以上不及五成者,房屋税减半徵收;毁损面积占整栋面积五成以上,必须修复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税。
二、地价税∶依土地税减免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压等环境限制及技术上无法使用之土地,地价税全免。受灾土地之所有权人或典权人,应於地价税开徵四十日(即九月二十二日)前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税稽徵机关提出申请。
三、使用牌照税∶汽车、机车(一五一CC以上)受灾害影响暂时无法使用或不堪使用,向监理单位办理报停或报废手续者,得自灾害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检具监理单位核发之证明文件,向地方税稽徵机关申请退还自灾害日起已缴纳之使用牌照税。
四、娱乐税∶查定课徵之娱乐业者,因灾害无法营业,於灾害发生後可向地方税稽徵机关或当地乡、镇、市公所申请准予扣除未营业之天数,按比例核减当期之娱乐税。
税务局表示,因多处道路坍方路状不佳,造成往返不便,为避免危险,乡亲可利用线上申办灾害损失租税减免,相关规定已汇整於该局网站「灾害减免专区」,民众可至该专区查询或提出申请。如对地方税灾害减免规定尚有疑问,欢迎拨打该局免费服务电话∶0800-496969洽询。
税务局说明如下,
一、房屋税∶房屋在灾害中受创,受灾户得於灾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稽徵机关(税务局)申请减免房屋税。房屋毁损面积占整栋面积三成以上不及五成者,房屋税减半徵收;毁损面积占整栋面积五成以上,必须修复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税。
二、地价税∶依土地税减免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压等环境限制及技术上无法使用之土地,地价税全免。受灾土地之所有权人或典权人,应於地价税开徵四十日(即九月二十二日)前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税稽徵机关提出申请。
三、使用牌照税∶汽车、机车(一五一CC以上)受灾害影响暂时无法使用或不堪使用,向监理单位办理报停或报废手续者,得自灾害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检具监理单位核发之证明文件,向地方税稽徵机关申请退还自灾害日起已缴纳之使用牌照税。
四、娱乐税∶查定课徵之娱乐业者,因灾害无法营业,於灾害发生後可向地方税稽徵机关或当地乡、镇、市公所申请准予扣除未营业之天数,按比例核减当期之娱乐税。
税务局表示,因多处道路坍方路状不佳,造成往返不便,为避免危险,乡亲可利用线上申办灾害损失租税减免,相关规定已汇整於该局网站「灾害减免专区」,民众可至该专区查询或提出申请。如对地方税灾害减免规定尚有疑问,欢迎拨打该局免费服务电话∶0800-496969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