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案 黃錦秋判免除檢察官職務
【中央社台北二十五日電】 2025/02/26

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的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因出入88會館私人招待所等,被檢評會移送職務法庭,監察院也移送懲戒。懲戒法院今天判決黃錦秋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可上訴。

內政部警政署於民國一一二年一月公布88會館案調查結果,並懲處多名去過會館的高階警官。台灣高等檢察署同步公布調查結果,認為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送交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個案評鑑。

檢評會認為,黃錦秋身為檢察官,應知私人招待所的性質特殊,縱然由其他警政高層人士邀約前往,但當下發現酒水備妥、無須付費等情事,應可察覺有異,卻未立即離去,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違失情節達重大程度,有懲戒必要,決議評鑑成立,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監察院則認為,黃錦秋、王涂芝出入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所管領的「88會館」接受無償招待,去年四月間通過彈劾黃錦秋、王涂芝,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中央社台北二十五日電】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因出入88會館等,懲戒法院今天判決黃錦秋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黃錦秋表示,對懲戒法院認定感到遺憾,將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