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提醒民眾行前檢查車況 並禮讓事故處理車輛
【記者周家仰/台北報導】 2025/02/25

▲中部地區路段替代道路。(圖:高公局提供)
二二八連假即將到來,高速公路局(下稱高公局)預期高速公路交通需求將大幅增加,為保障行車安全,並維持交通順暢,該局提醒民眾開車出門前應做好車輛保養檢查;途中如遇事故處理車輛,請即避讓以加速事故排除,儘早恢復交通。

高公局指出,國道常見故障車輛態樣有缺水、缺油、缺電、爆胎及其他無法行駛等狀況。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4條規定,汽車行駛高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行駛途中如發生車輛機件、設備、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等情形,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1條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至六千元罰鍰;另如有缺水、缺電、缺燃料情形,可依據同規則第33條第3項處新臺幣六百至一千二百元罰鍰。
 
高公局呼籲民眾出門前應妥為檢查五油(燃油、機油、動力方向盤油、煞車油、變速箱油)、三水(引擎冷卻水(水箱水)、電瓶水、雨刷水)及輪胎(胎紋、胎壓與外觀),並確認儀表板指示燈有無亮起或引擎運轉有無異音,以免半路上車輛發生故障無法行駛。

高公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3項規定,在同向二車道以上路段,與執行緊急任務之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等同車道之前車,應即向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相鄰車道之車輛應減速配合避讓,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高公局表示,用路人行車途中如遇到救護車、警車、消防車或事故處理車輛時,請儘快避讓,以利救援車輛儘速抵達事故現場,儘早排除事故,恢復交通順暢。

高公局呼籲,連假期間請用路人多利用替代道路,行經國3霧峰路段往返國1台中系統、國3中港系統之民眾,建議利用台74接國4,避開國道易壅塞路段。